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事项提醒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3日   浏览:21056次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经资格审查、书面评审、综合测试,张顺航等250名考生获得我校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其中工程技术类210名,经管人文类40名)。现对有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一、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19浙江省普通类高考

二、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

1、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并符合参加综合测试的各大类涵盖专业范围,专业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均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低于二段线填报无效。

2、学校按照各大类招生计划总数的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遵循“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总分、学考折算成绩。若仍相同,则参考学考成绩(工程技术类重点参考物理、化学)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学校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将其调剂到同一招生大类的未满专业(调剂专业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未按参加测试的招生大类填报、不符合选考科目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调剂、录取,直接退档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三、综合成绩按“学考折算成绩×15%+综合测试成绩×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

其中学考折算成绩按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计1分(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其他等级不计分,满分为100分;

综合测试成绩:入围工程技术类考生的综合测试成绩按100分折算35%后,最高分与最低差为9.3分入围经管人文类考生的综合测试成绩按100分折算35%后,最高分与最低分分差为3.11分。

四、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一律转入普高统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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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办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